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试行)-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06-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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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市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展示我局政务服务形象,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我局在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均应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向互联网发布。
第三条 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当风险评估员,负责评估报送的各类稿件。
第四条 信息风险评估内容包括:
(一)有无涉密信息;
(二)有无敏感信息;
(三)发布时机是否适宜;
(四)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五)采编信息的合法性及出处是否注明;
(六)安全保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五条 风险评估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信息及时评估),经评估后可以发布的稿件,交由发布员发布。
第六条 指派专人担当发布员,及时将评估后的稿件发布到相应栏目,发布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公告信息及时发布。
第七条 发布员须据实发布信息,不得私自更改评估后的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未经评估的信息。
第八条 需要托管单位协助发布的信息,由发布员负责与托管单位联系,信息传递方式必须安全,托管单位必须据实发布,不得私自更改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非我局委托发布的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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