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试行)-ag九游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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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 统计对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政府信息包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六安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2.其它应及时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统计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的组织、协调和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第四条 实行月度统计制度。各科室、各单位按规定的统计项目,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政府信息统计表格(附后)报至局办公室。
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定期予以发布和通报。
表1
主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表
填写单位: 登记时间:
序号 信息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生成时间 公开属性
1
2
3
4
5
6
填表说明:“信息编号”是指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发布文号,如“六建办[2008]59号”、“信息名称”是指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的标题,如“《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公开属性”是指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表2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登记表
填写单位: 登记时间:
序号 信息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生成时间 不予公开的理由
1
2
3
4
5
填表说明:“信息编号”是指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发布文号,如“六建办[2008]59号”、“信息名称”是指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的标题,如“《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