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4-04-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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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为全面掌握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现状,强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管理。现就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数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高度重视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数据统计工作是全面了解我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情况、掌握发展动态的重要抓手,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或专项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确定数据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按时填报规定数据,填报数据应做到准确、真实,要建立辖区项目原始台账和数据库,杜绝统计数字错报、漏报、迟报、瞒报和重复报等现象发生。

二、统计口径

(一)新开工建筑的开工日期和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数据填写;

(二)竣工建筑的竣工日期和建筑面积,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数据填报;

(三)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数据实行按月统计报送制度,统计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当期无新增数据应实施零报送。

三、统计分工

(一)各县区住建局负责统计、审核、汇总、报送辖区内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数据(报表见附件1)。

(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填报市城区新开工项目绿色建筑等相关数据(报表见附件2);市质安处负责填报市城区竣工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数据(报表见附件3);市征安处负责填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节能改造数据(报表见附件4)。

(三)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于每月底前将统计报表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四、报送要求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认真阅读报表有关指标解释,准确理解指标概念和统计口径,客观填报,相关统计数据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于每月23日(如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前报市建筑产业中心。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3925902

邮  箱:jnb0564@126.com

附件:1.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月度进展情况表

2.市城区月度新开工项目库

3.市城区月度竣工项目库

4.六安市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项目库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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